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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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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 租房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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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坑蒙拐骗。

  所以听到曹佣想要成为讼师,曹休便对他表示,有空会带他认识几个县衙刑房书吏。毕竟,县衙大部分案子都是刑房经承或者管年处理的,只有一些大案要案才会劳动知县或者署理知县事的县丞大老爷。

  曹佣笑着表示感谢,然后又略带尴尬的说道,其实他已经开始做讼师,而且还接了一桩案子。只不过这个案子有些棘手,所以才万不得想找关系打探一下,正好遇见了曹休,就想着看看能不能通过曹休刑房搭上关系。

  曹佣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曹休便让曹佣将案子告诉自己,等自己有空了就去打探打探。

  于是两人在街边寻了个小茶楼,一边喝着茶,一边听曹佣将案子徐徐道来。

  这案子其实也不复杂,甚至有些简单,只是因为起因是在先帝登基之前,一是当时涉案的人都已经离世了,二是由于当时还没有先帝变法,所以相关文书都是旧式文书,现在看起来会有一定的歧义。

  甚至这个案子也很有名,后世的人都听说过,不是因为这个案子涉案多大,而是案子涉及了先帝变法前人们写作的一个习惯。

  案件的名字为:黄老十租住林家石屋案。

  事情的起因很简单,当时镇安县尚未被升为上县,铁矿营还没有开发,所以县城西面多是蛮荒之地,只有些许蛮人居住。

  而城中有一善人,名曰林大福。身为善人自然也是饶有身价之人,城中有名的富户,毕竟穷人是没资格做善人的。

  某日,大善人林大福去城西之地办事,一不小心惹到了蛮人,被蛮人抓住险被蛮人斩首祭祖。最后幸被住在距离蛮人部落的乡野之人黄老十给拯救出来,而为了拯救林大福黄老十的家也被蛮人给烧毁了。

  所以回到县城之后,为了感谢黄老十的救命之恩,也为了不让恩人黄老十一家流落街头无依无靠。于是便将自己家一处地处县城中占地面积不小,且是砖石建造的石屋租住给黄老十一家居住。

  由于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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