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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七零当家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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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2章 讨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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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快乐。

  什么寡妇,什么狗崽子,什么七零,我楚婕想要浪了,就去浪了。想去快活了,就要快活的。

  公社一出手,在四里八乡拉了一个大网子,很快就把偷粮贼给筛出来了。

  这几个人还不是本公社的,是隔壁向前公社的。就是怕在自个儿的公社叫人认出来,所以就流窜到旁的地方来,“游击”作案。

  抓到了人就不是简单的判劳改。偷粮、哄抢粮食是大罪,先是捆了,开了公审大会,都去批他们,扔石子、坐飞机、剃头。

  农民都痛恨这些蛀虫,所以一通批下来,几个偷粮贼几乎都要没命了。这也是杀鸡儆猴的意思:以后谁敢破坏生产、偷抢集体财产,也是这个下场。

  这个风口浪尖的,一时连队里小偷小摸补贴饭桌的老娘们,都规规矩矩的。倒是风气整肃起来,小安队长表示十分满意。

  秋收那几天,楚婕算是彻底地领悟了一番“粒粒皆辛苦”。

  秋收最怕的是秋雨下来,到时粮食沤坏了,可真的要冤枉死人。

  所以那懂得看天时的老人,就会根据天气的变化,结合国家发布的天气预报,挑选一个最适当的时机,开始收获。

  本地气候特殊,在横跨大江南北,所以能种水稻也能种小麦。一般是种了单季水稻后,放水养田,再种一季小麦。其余的还有花生、高梁、玉米、红薯等杂粮做补充。

  这么说起来,本地的农民应当不缺粮食。

  但事实并非如此,首先现在的稻种和麦种同后世的相差甚远,所以亩产量实在不高;其次土地贫瘠,一年面朝黄土背朝天,也养不出鱼米之乡那样的好收成。

  另外一点,农民种地还要供应城市。许多城里人看不起泥腿子,却从来没有想过,要不是泥腿子,他们的商品粮、供应粮从哪里来。

  因着种的品种多,本地的秋收任务尤其繁重:先是玉米,再是高梁,再是红薯。等这几样都收拾好归仓了,水稻就该收割了。然后就要归整田地,种一季冬小麦。

  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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