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 章 独家发表晋江文学城
的是风生水起。
这个弟弟他也继承了易家男人怜香惜玉这么个迷惑体质,奉行的主张是,‘我姐姐很傻,我怼她可以,你怼她,那就不好意思了,我去拿键盘了’
斐梨并不是怕李韩轩挨揍,揍不死能吊着口命就行。
她单纯怕这个事情爆出来后,大学生活过的跟高中一样寡淡,男人追她之前都得先考虑考虑那一家子的战斗民族人民,继然望而却步。
说实话斐梨没谈恋爱,却不是因为讨厌男人,而是家里人的过度保护,以及诸位哥哥们成功为她塑造的人皆恶人的假象,成功把她变成了半个社恐,事实上,她也想要男朋友的好不好。
那天,酒尽人散,歌罢灯消,各处都洋溢着幸福的味道。
好友去厕所后就再也没回来,在之后就接到了季临溪的消息:“人我带走了。”
……
已经记不得同样的场景到底发生过几次。
斐梨大约能预想到明天齐月楠酒醒后的三问:我为什么在你这儿?头疼我昨晚喝酒了?我昨晚跟谁喝的酒?一个人?我脑残吗我。
诚然齐月楠没有脑残,她只是喝醉后好断片,厉害到一个故事听十遍,第十一遍依旧觉得这是一个崭新的故事的地步。
喜悦是十一倍,气愤也是十一倍。
台上的小年轻换了三首曲子,裸露在外的皮肤上可以看到皮肤下的纹身,汗水顺着龙尾滴落在唱台上,斐梨将最后一点咖啡一饮而尽,气势汹汹的样子像是在喝最辣的酒,受最深的情伤。
可惜都不是,也幸好都不是。
斐家孩子放养,但家教却甚严,十八岁的时候她误喝了一杯白兰地,结果引起休克直接被送往医院抢救。
从此更是被捧在手心上。
可是人有劣根,越是容易得到的越不会满足,越是拥有的,就越不会去珍惜。
桌上还有齐月楠剩下的那半杯路易十四,她凝视着五光十色的杯身,仿佛看到了玻璃杯在匠人机巧的手中是如何被绣刻上一朵纹路鲜明的花,而太过矫揉造作的花,叫人,怎么看怎么觉得碍眼。
她伸出手‘一不小心’碰倒了杯子,琉璃石的杯子滚啊滚啊,最终落在大理石色的地板砖上发出一声脆响,可就连这么点脆响也消失在淅淅沥沥的空间里。
桌上稀稀拉拉是倾倒的液体,颜色与地砖融为一体。
GEM里的GEM在灯光下呈现出五彩的颜色,可惜当苦涩散开,斐梨理所当然没能喜欢上那个味道。
GEM酒店经理是齐月楠的大学好友,爱好酒店管理却选了牙医专业,理由竟然是来钱快。
钱之一字,真是一面双面镜,一面充满了铜臭,一面映照人心。
她从包里拿出一块陈皮糖含在嘴里,甜蜜蜜的味道蔓延至整个味蕾,仰头看着酒吧里赤橙黄绿青蓝紫的灯光,灯光照出了人们无处遁形的贪嗔痴。
“刚补了牙又吃糖,真不长记性。”
斐梨冷哼一声:“我这叫什么不长记性,刚被甩就又上赶着黏上去,那才叫不长记性。”
陆宁今天穿了件汉服,自从去年土生土长的法国男友回国,她就彻迷上了汉服,今儿穿的宋制,小蛮腰一览无余,四破三裥裙修饰了完美比例的身长。
她慢悠悠的走过来,沿途不知让多少人看呆了眼。
“嘿,一段时间不见伶牙俐齿的还学会挖苦我了?”
精致的绣花鞋碰到地上的杯子碎片,又打量了眼‘杯盘狼藉’的桌面,她话锋一转,笑的像只八百年道行的狐狸仙。
显然她有个头戴万宝德,身穿明华堂,脚踏飘云阁,手持花锦城的梦想,且目前来看梦想已经被实现。
手中的团扇将脸遮的只剩一双充斥着狡黠的狐狸眼,她轻轻拍了拍斐梨的肩膀:“生气就生气嘛,拿酒撒什么气,齐月楠要还在这里看着你这么糟蹋她的酒不得心疼死?”
斐梨的内秀早已被她窥的一干二净。
当然也清楚知道她这个人向来不长记性,最喜欢从荆棘堆里捡垃圾,这就好像爱好厨房与烘焙她明知道外面的甜品店里,卖的那些个精致可口的商品里加了多少糖,但还是继续着自己的喜好。
她虽不再吃糖,却始终无法放弃对甜品的喜爱。
对甜美的食物不由自主的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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