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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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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2章 萧让强奸案(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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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勇,签字同意。”

  公诉人:“反对!被害人的过去,与本案无关!我方不明白辩护人提交这份所谓的证据,是什么用意!”

  程儒言:“本案的被害人,案发四个月前意外怀孕,不是同为女性、与她情同母女的姑母带她去做人流,而是与她毫无血缘关系,正值壮年的姑丈带她去人流。大家不觉得很奇怪吗?”

  公诉人:“被害人的姑丈身为她的监护人,在她需要手术的时候,进行签字同意,这是符合流程与规定的!我不明白辩护人在质疑什么!”

  程儒言:“我方在质疑被害人与其姑丈牛洪勇的关系。毕竟案发之后整整七个小时,被害人与其共处一室。这七个小时,足够时间做很多事情了,包括殴打与性侵犯。”

  公诉人:“反对!”

  程儒言:“审判长,我方申请新证人齐小雅出庭作证。”

  法官:“新证人是什么作用?”

  程儒言:“新证人是被害人最要好的同学,知道被害人一些心事。”

  法官:“同意。”

  小雅被庭警带上法庭,在证人席入座。

  程儒言:“证人,请你向法庭介绍自己。”

  小雅小声道:“我叫齐小雅,和邱月月是中专的同班同学,也是同桌。”

  程儒言:“你知道邱月月与姑丈姑母一起生活吗?”

  小雅:“知道。月月跟我说,她父母都不在了,是姑姑和姑父养大她的。”

  程儒言:“她有没有跟你描述过她与姑丈姑母的关系?”

  小雅:“有。她说她姑母很疼她,因为她长得很像她姑母留在前夫家的女儿,她姑母把她当成自己的孩子,可是她姑母很忙,经常要上夜班,只能用给零花钱的方式补偿她。”

  程儒言:“姑丈呢?”

  小雅低下头,抿了抿唇,小声说:“她说她很怕她姑丈,每次跟她姑丈待在一起都很痛苦。”

  程儒言重复这句话,然后问:“邱月月有没有说过,为什么和姑丈待在一起很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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