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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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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4章 宁稚遇险(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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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丽的前夫刘书勤是安徽人,孩子目前被藏在安徽,基于“原告就被告”原则,于丽前往安徽起诉刘书勤。

  宁稚在酒店见到于丽。

  一见面,于丽就解释道:“宁律师,我本来也没打算告了,但前不久突然收到教育局的调查结果,他们承认有招生瑕疵,并且保证孩子上完这学期,就退回原籍就学,我心想退回原籍不就得回我那儿吗……”

  宁稚把包放到桌上,拿出笔记本电脑打开:“我们开始吧。”

  她们要模拟庭审,把目前掌握的所有证据和证人都摆出来,先预设对方的策略,再调整自己的策略。

  宁稚问于丽:“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你前夫后,执行局联系你把孩子的户口迁到安徽了么?”

  于丽点点头:“就在我这回立案之后几天,徐州那边法院的执行局法官联系我了,让我赶紧在把孩子的户口迁到安徽,我拒绝了。”

  “你前夫收到传票,知道你是拿着学籍这事儿起诉,所以在开庭之前,先联系执法局勒令你给孩子迁户口,到时候案子一开庭,他们可以解释说,孩子迁户口的事情已经在执行中,等迁到安徽,就不存在学籍和入学问题。”

  于丽无力道:“是的,所以我们这次……”

  宁稚实诚道:“在知道你前夫要求执行孩子的户口之前,我一度认为你这次起诉也许有一点希望。”

  “宁律师,你怎么看的?你实话跟我说。”

  宁稚坦然地看着于丽:“如果你是这案子的法官,你会怎么判?”

  “既然已经有法院在执行孩子户口的事儿,我何必大费周章改判孩子的抚养权?”

  宁稚点点头:“是的。法官会驳回你的诉求,维持原有的抚养权。”

  见于丽神色黯然,她拍拍她的手臂:“不过既然已经立案,那就试一试吧,你不是想着再在法庭上见一次孩子吗?”

  一想到可以见孩子,于丽又看到了希望。

  俩人对了一下午的策略,入夜后,于丽请宁稚到附近的徽菜馆吃饭。

  “这里的臭鳜鱼很有名,”于丽把菜单递给宁稚,“宁律师,你看看还要吃点什么?”

  宁稚把包和外套放到一旁的椅子上,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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