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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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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3章 杀夫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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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珍的前领导。”

  宁稚:“证人,请你告诉法庭,秦文珍以前在贵司从事什么工作,为人如何?”

  黄静:“秦文珍之前在我们单位是仓管员。她人很善良,性格很好。刚入职时,经常被仓库里几个老员工欺负,但她从来不会告状,更不会跟这些人起冲突。我也是后来才发现她被人欺负,我私下和她谈,说公司准备把那几个欺负她的老员工开了,但她必须以个人名义报警,然后公司介入处理。她拒绝了。”

  宁稚:“她拒绝的理由是什么?”

  黄静:“她说那些人都有孩子,学历不高,在北京要租房,如果失去了工作,他们会活不下去的,希望我放过那些人。还说那些人虽然对她不是很友好,但他们工作完成得很好,公司开除他们,对公司的正常运转也会有损失。”

  宁稚:“在你看来,秦文珍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黄静看向被告席的秦文珍,红着眼睛说道:“她是一个善良的好姑娘,但是所托非人。我很多年没见过她了,说实话,如果不是知道她就是被告人,我也认不出她……她老太多了……老天对她不公……”

  宁稚:“审判长,我方没有问题询问证人了。”

  审判长示意公诉人进行询问。

  公诉人:“证人,你说你曾因为被告人被老员工欺负,而打算开除老员工?”

  黄静:“是的。”

  公诉人:“你和被告人非亲非故,你为什么要这么帮她?”

  黄静:“我开除老员工的初衷,不是帮秦文珍,我也只是利用她……”

  她内疚地看向地板,抿了抿唇,说:“欺负秦文珍的那几个老员工,在单位十几年了,每年花费在他们身上的五险一金、年资调薪,是一笔不少的成本。我当时作为部门负责人,要对部门的成本负责,所以想把老员工都开除,留下成本更低的新员工。我一直找不到什么名目把人开除,刚好被我发现他们欺负秦文珍,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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