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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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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8章 家庭主妇离婚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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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我给你安排办公室,名正言顺。”

  律所是合伙制,写字楼又在寸土寸金的CBD,一个工位每年要三十万的成本,独立办公室就更贵了,所以宁稚这样的初级律师,工位只能在大厅。

  想到这些,宁稚有些不好意思:“但我到底还是初级律师,您为我申请办公室,会不会不好?”

  “问题不大。”程儒言看着代伟的代持协议,“去忙吧。”

  宁稚准备好材料要离开办公室,他忽然喊道:“慢着!”

  宁稚顿步:“怎么?”

  “如果代雯的父母,等到戴思通上市了再离婚呢?到时候代伟手中10%的股份,有可能是五百亿,甚至是千亿,那么代雯的母亲至少可以分割250亿,那么二十个点的代理费,至少有50亿。”

  宁稚蹙眉:“可代伟和陆女士都很希望现在就离婚,等不到明年的。”

  “你先坐。”

  宁稚重新在沙发入座。

  程儒言喝着茶,说:“50亿的代理费,我们这个组能分到15亿,到年底,我一定会给你一笔丰厚的奖金,至少八位数。”

  宁稚有点激动。

  八位数的奖金,至少都有一千万,扣掉税还有五百多万。

  她在美国实习那一年,工资全攒起来还给林淑婉了,她现在迫切需要赚到钱,在北京买房、开律所。

  可她如今只是授薪律师,月薪税前三万多,年终奖金全看平日业绩,可程儒言之前说了,暂时让她做法援案,法援案件是不算业绩的,她年终拿不拿得到奖金,还不好说。

  代伟和陆琴的离婚案,原本就是程儒言的案子,只是因为程儒言人在美国,才让她代办。

  她好不容易碰到一个出业绩的案子,未来一年都不一定有这种机会了……

  可程儒言让她把代伟和陆琴的离婚拖到一年以后,这实在有违当事人的意愿。

  宁稚纠结道:“可代雯的父母都很希望能尽早离婚,案子也开始走流程了,要怎么劝他们明年再离呢?最主要的是,代伟离婚的原因,就是因为戴思通要上市了,他一定会赶在戴思通上市前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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