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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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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6章 李文康绑架强奸案(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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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续开庭。

  审判长:“通过这五场法庭审理,合议庭听取了被告人李文康的供述、辩解、以及最后陈述;公诉人向法庭宣读出示了有关的证据材料;控辩双方对证据进行了质证,并在法庭辩论阶段,充分阐述了各自的辩护意见。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慎的评议后认为,公诉人出示的有关证据材料、证人证言,形式来源合法、内容相互印证,能够作为本案的定案依据,本庭予以确认!下面对本案进行宣判!”

  宁稚紧张地握住萧让的手。

  审判长:“通过法庭审理,被告人李文康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强奸罪,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三十九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李文康犯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被告人李文康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八个月,数罪并罚,总刑期为十九年八个月。被告人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次日起至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审判长:“被告人听清楚了吗?”

  李文康:“听清楚了。”

  审判长:“是否上诉?”

  李文康目露凶光:“我要上诉。”

  法槌敲响,庭审结束。

  宁稚眯眼瞧着被法警带出去的李文康。

  萧让牵着她的手起身:“走吧。”

  她回神,叹着气站起身:“走私毒品罪没能成立,好可惜。”

  “走私毒品罪的证据链确实弱了点。不过从总刑期来看,法官也是顶格判了,足见法庭对这个案子的重视程度。”

  宁稚回头看一眼李文康的父母:“竟然还有脸上诉!”

  俩人走出法庭,见苏君雪和助理在前面,宁稚快步走过去。

  “苏检,这个案子真是辛苦您了!”

  苏君雪闻声转过身,笑道:“都是分内事儿。”

  她叹气道:“就是没让被告人坐实走私毒品罪,有点遗憾。如果走私毒品罪能成立,至少要判二十五年。”

  “您已经尽力了,我们都非常感激您。”

  宁稚朝苏君雪鞠躬,苏君雪赶紧把她扶起来:“我听说你也是律师?在哪个所?”

  “我在君天所,是程儒言手下的律师。”

  苏君雪想起来了,意有所指地笑了下:“我经常跟你们程律师打对台。也许我们,很快会在法庭上见面。”

  宁稚笑:“那到时候希望苏检手下留情,别虐我太狠。”

  苏君雪跟她挥了挥手:“那我们先走了,再见。”

  “再见。”

  宁稚转身,挽上萧让的手臂,表情一瞬间又耷拉下来。

  “李文康判十九年八个月,扣去羁押的三四个月,再减刑一下,可能十五六年就出来了。那时候,晗晗才四十出头,哎。如果他第三次报复,怎么办?”

  萧让搂着她走出法庭,俩人踏着长长的台阶往下走。

  “会有办法的,相信未来,也相信张晗。”

  宁稚仍是叹气,并未因为案子宣判了而松一口气。

  她着急告诉张晗判决结果,没回律所,直接回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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