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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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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6章 萧让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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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邱月月上车的动机不纯,但在她不同意的情况下,强行与她发生性关系,那么就是强奸。”

  宁稚也在思考这个问题。

  她打开后排车门,坐了上去。

  她今天开的车是奔驰G级SUV,后排位置没有迈巴赫宽敞,但她还是尽力去想象案发当晚,萧让和邱月月在车上能发生的所有可能性。

  尽管思考这些,让她很痛苦,可她没得选择。

  邱月月体内没有萧让的DNA,她说是因为萧让使用了安全套,所以提交了含有萧让DNA的安全套作为萧让侵犯了她的证据。

  按照她的说法,萧让要先控制住她,然后找出安全套、撕开外包装,取出安全套,区分正面,再戴上。

  这一套动作下来,至少十秒的时间,而萧让在喝醉的情况下,甚至需要更长时间。

  这些时间,足够邱月月挣扎,甚至逃下车。

  可她却让萧让得逞了。

  想到这里,宁稚推开车门下了车,坐上主驾。

  张旭也坐上副驾。

  宁稚启动车子,车子往霄云壹号会所方向去。

  “张旭,你之前办过强奸案么?”

  “办过。”

  “办过强奸还有时间戴安全套的案子么?”

  张旭想了想,说:“有几起属于诱奸性质的,在被害人失去意识后,倒是有这种情况。”

  “但这是诱奸,不是强奸。”

  “是的。”

  宁稚视线看着前路,压抑着情绪说道:“我没见过在被害人存在反抗能力前提下的强奸案,强奸犯有时间戴安全套的。”

  张旭知道她在想办法推翻萧让强奸邱月月的可能性,提醒道:“被害人可以解释为男女力量悬殊,在加害人戴安全套的时候,她无力反抗。”

  宁稚苦涩地扯了扯唇角:“是的。夜场的公主么,一般都比较瘦弱。”

  张旭见她这样,没敢再说什么。

  宁稚边开着车,边说:“你记得我还是助理的时候,咱们到上海办过一起强奸案,一个富豪被诉暴力强奸秘书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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