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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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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我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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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查证人家中监控。”

  程儒言:“反对!审判长,林女士是本案的证人,不是本案的被告人,她没有义务公开家中监控!也没有责任提供不在场证明!”

  法官:“反对有效,驳回检方的申请。”

  公诉人看着林女士,跟助手小声交代着什么。

  法官宣布合议庭休庭,下午再审。

  程儒言和萧让等人在法院附近餐厅用午餐。

  程儒言说:“林女士大概率和朋友说过那些话,否则保姆也不会听到。若要说杜撰,不大可能杜撰出跟事实一模一样的事情。”

  萧让知道他要说什么,淡淡说道:“宁稚不能出庭作证。”

  “这不是我们愿不愿意的事情,检方一提出申请,合议庭同意,宁稚作为公民,就必须上庭作证。”

  “不能让她出庭作证。”

  “为什么?”

  “没有为什么。”

  宁稚和林女士说过什么,箫让清楚,所以才不能让她上庭。

  让她说真话,还不如不出庭作证。

  让她有选择地说,她又该吐了。

  且她一旦出庭,检方一定会攻击她,她一个忍不住,和盘托出,更麻烦。

  而程儒言想的是——宁稚上庭作证,与赵太太证词一致,加固赵太太证词的可信度,不是坏事。

  他还想劝萧让,萧让已是抬了抬手:“这件事不必再说。如果法庭进行传唤,你就以‘宁稚与饶女士、与我之间都存在利益冲突’为由拒绝。”

  程儒言问:“你为什么这么坚持?明明让宁稚出庭作证,是对你有利的事情。”

  “她遭不住法庭质询的。”

  “我听说她也是法学生,怎么就遭不住了?”程儒言也有点生气了,“如果你不让她上庭,你这官司输定了!”

  当天下午的庭审,检方果然提出传唤宁稚。

  晚上在萧让家分析案情的时候,程儒言没提宁稚出庭的事,直到结束,大家都要散了,他才借口送宁稚回家,跟她道出出庭作证的必要性。

  宁稚听了,也有点犹豫。

  有林女士的口供在前,她的作证其实很有限制,而且她的身体,也不允许她不按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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