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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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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9章 离婚案之天局(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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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么问题。你明天再和廖敏聊聊,看还有没有其他证据。”

  翌日,宁稚再次约廖敏到所里商谈。

  听说自己不仅不用一起偿还魏田向朋友借的钱,还可能分到天津那套房的一半,廖敏有些惊喜。

  对于宁稚提出要20%的风险代理费,以及补充证据,她都没问题。

  但她想来想去,目前有的证据材料,也就那一份借条。

  借条不仅宁稚没看出问题,萧让也没看出问题,宁稚眼下又过了一遍,还是同样的结果。

  她把借条分别给王思雨和曾子君审阅。

  王思雨看完借条和附件,指着上头两个签字,问:“这俩人里有一个人是律师?”

  廖敏摇头:“借款人是做广告策划的,出借人好像是做电商的。”

  王思雨笑道:“这份借条很严谨,法律要求的一切要素都齐全了,乍一看,我还以为是律师拟的。但你要说它是律师拟的吧,又没律师的签字。”

  宁稚双臂环胸,睨着桌上的借条说:“普通人写借条,最常见的是手写,能把大写金额写清楚就算不错了。这份借条不仅是正式格式打印,且还严谨地附上了附件。很难不令人怀疑,这是为了做局,所以请专业律师拟的一份借条。”

  曾子君说:“如此说来,这笔借款是假的概率很大。”

  “是的。”宁稚问他,“子君,如果是你,你的朋友要向你借五百万买房子给小三,你会借么?”

  曾子君笑道:“我是律师,我清楚男方给小三买房背后的法律责任,我肯定是不会借的。但出借人不是律师,他会不会借,不好说,所以我的答案不准确。”

  宁稚打了个响指:“我知道问谁了。”

  她拿出手机,拨了一通电话出去。

  电话很快被接通,那头传来卓宇行的声音:“一大早的什么事儿?”

  宁稚客气道:“在哪儿呢?”

  “开车呢。在去青海湖的路上。”

  宁稚想起张晗最近川进青出游,惊喜道:“你找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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