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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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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5章 无精症的抚养权纠纷(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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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程儒言代理女方,萧让代理男方。

  宁稚意外:“代雯啊?”

  “是吧。”萧让并不清楚代伟的女儿叫什么名字。

  “难怪之前代雯会找他代理自己妈妈的离婚案。”如今宁稚细想,才明白代雯当初把案子放给程儒言全权处理的信任感,原来是来自喜欢,“可不对啊,代雯是不婚主义者。”

  萧让嘲讽地笑了下:“谁知道是真的不婚不育还是假的。”

  宁稚摇了摇头:“不懂。”

  一个月后,米馨与前夫的抚养权纠纷案二审,在郑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紫丝带妈妈群里来自全国各地的姐妹,都来到郑州支持她。

  她们羡慕米馨有孩子的下落,米馨的案子,仿佛是她们的案子,米馨胜利了,也意味着她们的胜利。

  有从事媒体工作的紫丝带妈妈同步直播案子的发展。

  经过两场法庭调查环节,来到法庭辩论。

  宁稚作为原告律师,发言道:

  “我方认为,原告和被告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此为双方因婚姻家庭关系产生的身份权利,对此权利的保护,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人格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本案中,原告与被告作为孩子的父母,对孩子享有平等的监护权。被告将孩子带回老家时,孩子不足两岁,对母亲具有更为强烈的情感依赖。根据原告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显示,被告未经双方协商将孩子带回老家,并拒绝告知原告关于孩子的行踪,在长达三年的时间里,人为割裂了原告与孩子间的亲子关系,既妨碍原告直接行使抚养、教育及保护孩子的权利,更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

  考虑到原告对孩子的监护权受到侵害的实际情况,符合法律规定的人格权侵害行为。因此,请求审判长裁定被告立即停止对原告监护权的侵害!”

  审判长敲响法
第335章 无精症的抚养权纠纷(5)(2/3).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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