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0章 合法化
保护法主要是乾隆皇帝以前的文物禁止售卖到国外,对于在国内售卖是没问题的。
至于古董卖到东方明珠,再由东方明珠转卖到世界各地,这个法律还没有明确的规定,所以秦大力说他的钱是卖古董得来的,也算经得起查,甚至也不用说古董,只是说一些玉石,这种东西价格也很高,可是文化价值却不是非常高。
还要就是境外赌场,这个过个几年后在去查,可能连老板和员工都换了一个遍,数据根本不可能存留,所以说是在赌场赢的钱也没啥问题。
只是这两种情况不可能获得太大的财产,只能是小打小闹,开两个小厂子还是没问题的。
秦大力就是想把两个厂子的资金来源弄的合理一点,即使以后查到这两个厂子最后的老板是自己,也不会去深究自己开办厂子的资金来源。
这个时期把厂子名头挂在国外的事情干还是不少的,所以这个也不算什么大问题。
为了把事情做的完美一些,秦大力就开始在香港的荷里活道来回转悠,偶尔出手一些不值钱的小东西,卖的过程中一定要锱铢必较,给老板留下深刻的印象。
这时候去合法资金来源,其实已经有些晚了,毕竟厂子已经建立起来了,钱都花出去了。
这样做的目的主要是给调查者一个合理的猜想,如果有人真的调查到秦大力有出售古董的经历,那么自然而然的就会觉得秦大力钱的来源就有了合理的解释。
文物街留完印象之后又去了赌场继续留印象,这次不用装了,直接认真赌钱就行。
秦大力比常人高的属性,让他在赌博上也比常人强上不少。
别人看不到荷官的动作,秦大力却能清晰的捕捉到,所以很多时候秦大力就根据荷官的动作来下注。
虽说不会把把赢,可是赢的几率还是很大的。
一天下来差不多能赢个十来万,这还是秦大力控制的结果。就这样经常在各个赌场混个面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