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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妖怪都市做侦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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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 Air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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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怪生存权的游行。”

  〈这我就有印象了,那时的标语好像是《妖怪的命也是命》。〉

  “没错。”彩欣点了点头,快速翻阅着印有当时游行照片的文件:“当时的政府不分朝野,决定要正视人类和妖怪的问题,最后立下了两大基本法。原本的名字分别是『人妖和谐促进条例』和『多元妖怪社会法』。”

  〈嗯?现在好像不是这么称呼的吧?〉

  “对,因为人妖的字眼太敏感,草案才刚出来就有跨性别者抗议,后来修正成现在大家熟知的《种族和谐促进条例》和《多元种族社会法》。大致上就是要促进人类和妖怪间的互相交流与和谐,并从中延伸出针对妖怪权利的保障法。”

  〈听说原本妖怪不在民法保障里面,也是在两大基本法订下后才修正的。〉

  “其他比较有名的还有《妖怪工作平等法》,像是不能以种族为理由拒绝聘雇,在职场上也不能歧视。”

  〈法规是这么订没错啦。〉贺辅干笑了几声。

  “还有三十人以上的公司,一定要聘用妖怪员工,并设立『种族平等委员会』,简称种平会──喔,我以前还不知道耶。”

  〈难怪二十几人的公司那么多……〉

  “最后则是针对当初除妖师的行为,也订定了『除妖师行为规范条例』,在除妖师间简称『条例』。最重要的是第十三条。”

  贺辅瞥也没瞥资料一眼就接着说道:〈无证据除妖行为,以杀人罪论处。〉

  “换句话说,除妖师的行为被大幅限制。没有明确的证据就使用除妖术,很容易被告上法院。虽然很多除妖师大感不满,但像以前那样,除妖师和妖怪间互找麻烦的事件已经大量减少了。”

  〈但相对地,要是真有妖怪在为非作歹,除妖师们老是说怕被告,死不来帮忙。〉

  “呵呵呵。”彩欣尴尬地笑了几声后,若无其事地说道:“总之在这些法律完备之际,人类和妖怪间的关系也在改善中。希望总有一天,人类和妖怪能够真正的和睦相处呢!”

  彩欣瞥向贺辅,而他也淡淡一笑:〈是啊,虽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希望那天会到来。〉

  “那么以上就是今天的主题。”彩欣拾起桌上的明信片:“接下来是读听众明信片的时间喔!”

  〈为什么明明是第一期节目,就已经有明信片了?〉

  “嗯,好问题耶──别想这么多好了。”彩欣读起了第一封明信片:“『彩欣可以来我这边上班吗?可以领半薪喔!』只有半薪?说好的劳基法呢?”

  贺辅倒是眼捷手快地将明信片抢了过去:〈不准跳槽。你要是跳槽了,我去哪里找助手啊?〉

  “所以说我的薪水……”

  〈喔,还有另一张明信片。我看看──〉贺辅忽视一旁的抱怨,读起第二张明信片:〈唔,这是什么意思?要我们两个一起读,当作ending?〉

  “那准备好一起说吧!”彩欣凑了过去。两人交换了眼神后,一同吸气,异口同声地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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