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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1984当富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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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2章 基础建设联合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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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50万做为启动资金,用来先后创办砖厂、木材厂、水泥厂等等。

  现代他要做的就是完善一些制度,包括将来各厂和总公司得股权分配。

  李卫民的前世也是个大老板,虽然没做成千亿、万亿得规模,但是这点事还是难不倒他的。

  执笔写下了一些关于总公司和各厂之间的规章制度。

  接下来就到了重头戏,关于未来总公司和旗下得各个厂子的利益分配的问题。

  未来的那些厂,直接采取采石场的分配模式就可以,只不过把李卫民个人和大队占据的一些份额换成了基建联合总公司。

  斟酌了了一下。

  李卫民内心有了决定,未来总公司与各厂之间,采取51:49分配的方式。

  公司占大头,这样可以保证总公司的绝对话语权,其中的百分之49再拿出30分发给村民,剩余的19届时由各厂的厂长所得。

  想了想,李卫民又继续标注道。

  村民手里的股份,在未取得总公司的同意的情况下,不可以私下转让出卖,如果持股人出现意外或死亡,股份只能由具有本屯子户口的直系亲属继承。

  如果村民想要出售手里股份,总公司有优先购买权。

  同时下发到村民手里的股份,只具备分红权,不得参与、干涉各厂的管理与运营。

  看着面前的白纸黑字,反复看了几遍,确定了没有较大的遗漏,李卫民这才点了点头。

  这份协议将来会以合同的方式出现在个各村民的手里,由他们签字画押,产生法律效应。

  把这份协议放到一边,李卫民开始思考起了总公司的利益分配问题。

  其实这事也并不难,目前来看总公司只有他和大队两方。

  他作为全权出资人,理应占据大头。

  令他犯难的是该给大队方面多少。

  以他甩水掌柜的性格,和他目前多元化发展的策略,以后大队方面肯定要出大力气。

  包括和上面的沟通与组织管理下面各厂。

  如果要是村内与厂子之间发生矛盾,也得需要大队出面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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