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六章 女朋友
身边那些“星期女友”不一样。
“我想娶她。”凌霄坦诚道,说完,发现好像也没那么难。
他就是想娶她,从他进门的第一天,纤弱细瘦的身板儿,一双黑白分明的鹿眼,澄澈好看,小心翼翼地观察着顾家的每一个人。
裴青青大概自己都不记得了,她来顾家那天,是凌霄去接的她。
她攥着个小包包,缩在后座,低着头哭了一路。
但是一点声音都没有,只有面前的小包包氤湿了一圈,昭示着她哭过。
凌霄那会对她不熟悉,也就没有开口,只是难免会想到自己第一次进顾家的时候。
他和凌云是被捡来的。
来的第一天,他也害怕,但是如今回想起来,那大概是他过去六年过的最舒心的一天。
那天是顾老爷子带着顾美玲出去玩,在一条巷子里偶遇被一群小混混围着揍的他和凌云。
他们两个当时才六岁,对方有十几个人,都是快二十出头的社会小青年,揍两个孩子轻而易举。
两人连反手的余地都没有,凌云就死死地趴在凌霄身上,抱着他的头,替他挨打。
凌霄已经忘记了那天他们为什么会挨打,只记得凌云的血留在他脸上。
凌云死死地捂住他的眼睛,让他不要看。
后来,是顾老爷子赶走了那帮人,顾美玲下来,顾不上身上还穿着白裙子,和一个小男孩一起,把凌云扶起来,送去医院。
那个小男孩,是顾御封。
凌霄受伤不算严重,所以被先接回顾家。穿着都是凌云的血的脏兮兮的衣服,跟顾美玲和顾御封一起,坐在顾老爷子的后座,回到顾家。
他满脑子都是凌云,可是又不敢哭,怕惹恼了这些人,就不给凌云救命了。
眼泪噼里啪啦掉下来,湿了裤子。
下车的时候,文叔还以为他是尿裤子了。
顾御封把他拉在身后,顾美玲说:“不是啦,是我的水杯不小心洒在他身上了。”
那天坐在凌霄车上的裴青青,莫名就让他想到了小时候的自己。
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