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领结婚证
重要的好闺蜜。
一大早,于晓宇就给宁柔打了一个电话,“宝贝儿,今天你就要嫁人啦!你说,晚上我们聚聚可好啊!为你庆祝。”
“好,等我上午结婚证一领,下午试镜结束后,晚上我们一起约约。”
“ok,那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哈!祝你领证愉快。”
宁柔挂了电话以后,又收到了一条信息,是悠悠给她发来的:
“小宁姐,新婚快乐!”
简简单单的几个字,还配着喜字和烟花的表情。
宁柔心情愉悦地放下手机,她穿着悠悠送的那条天蓝色的裙子,开始了化妆。
而另一边的厉胤哲,一大早就命令莫白赶紧开车将他送到了赵氏集团。
因为他想在领证之前,解决了和赵楚妍的纠纷,愉快地和宁柔结为夫妻。
厉胤哲不顾莫白的劝解,非要横冲直撞,直接杀到了赵楚妍的办公室。
赵楚妍刚刚到公司就迎来了厉胤哲,她好奇地问:
“厉总昨天生日过得怎么样?为什么今天一大早就来我公司了,莫不是为了那两个亿而来吗?”
厉胤哲对上赵楚妍那轻蔑、嘲讽的眼神,狠厉地说:
“合同拿来,我要和你赵氏解除与‘故人’的合作。”
突然赵楚妍哈哈一笑,瞬间又阴沉着脸,脸上全是我若不答应,你能奈我何的表情。
“别笑了,律师我都请来了,你速度一点吧!”
刚好站在厉胤哲身后的王律师出现在了赵楚妍的面前,“赵总,之前合同我再三确认过,并没有你最后加得那几条,你那个合同是伪造的。”
赵楚妍突然急红了眼眶,因为王律师说得没错,那份合同还真的是她不甘心,为了博得厉胤哲这个人而处心积虑地伪造了。
这一点她自知理亏,也不敢再狡辩,只能任由红肿的眼眶里溢满了泪水。
“王律师,你说伪造合同会判多大的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赵楚妍洗耳恭听着王律师诉说着专业的法律知识,吓得大气都不敢喘一下。
她只是为了得到厉胤哲,在原有的合同上强行加了那些条款,没想到自己竟然盲目的构成了犯罪。
她抚摸着紧张不安的心脏,强忍着眼泪不想让它掉下来,惊恐万分的她一屁股瘫坐在沙发上。
不停地摇了摇头,“不是的,不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