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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3章 刚输了官司又接到传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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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声道:“反对!”

  “我不同意对方律师所言,被告人商铺内的摆设已经出现事实上的重大安全隐患,这便是被告人存在的过错!若是他安装好护栏,这一悲剧根本不会发生。”

  “呵呵……”

  罗大状轻笑两声,瞥了卢文涛一眼说道:“对方律师,人不行别怪路不平!难道你走在大街上被马路牙子绊倒磕掉两颗门牙,就要起诉路政部门?难道你去偷电缆被电死要去起诉供电局?这是什么道理!”

  “还有,我再说一次,商铺是我方当事人的私人不动产,非请勿入的道理,不用我多说吧?”

  “我方当事人自己的地方,想怎么摆设就怎么摆设,哪怕撒一地的扎马钉都没问题。”

  “如果你的理论成立,那全国人民都不再有半点安全感,家家厨房都有菜刀吧,万一哪天小偷钻进去用刀嘎了自己,难道户主要赔钱?家家都通电了吧,万一哪天小偷潜入房间两根手指插到插座里把自己电死了,难道户主要赔钱?”

  罗大状冷哼一声,不屑的上下打量了卢文涛一眼,缓缓摇头道:“能说出这种荒谬至极的话,我严重怀疑对方律师是不是真的具备当一个合格律师的能力!”

  “你!……”

  卢文涛顿时被噎得面红耳赤。

  如果不是心底深处还残留着一丝理智,他早就冲上去让那戴眼镜儿的傻大个尝尝自己沙包大的拳头!

  “呃,咳咳……被告律师,请注意言辞,不要攻击对方律师。”宋光明都看不下去了。

  心里为卢文涛默哀三秒钟。

  你说你好好的当你的律师不好么,隔三岔五有个桉子也就不错了,不说大富大贵吧,至少凭你的收入过得比绝大多数人都滋润不少。

  湖涂,湖涂啊……

  其实跟罗大状站在对立面的律师不再少说,比如张伟陈梦喆等人,都曾与罗大状在审判庭上交锋。

  虽然他们无一例外都输给了罗大状。

  但罗大状并没有展开嘲讽模式。

  但这次不同。

  原告的无耻嘴脸已经是明晃晃的摆在太阳下面了,卢文涛连这种桉子都接,罗大状看不起他。

  虽说律师就是要最大程度的为当事人争取利益,但也不能彻底没有底线和操守。

  这种为了名,为了利就来者不拒,什么桉子都接的律师,就得让他得点教训。

  其实卢文涛也还算好了,至少没被送进去……

  宋光明法官都开口了,罗大状怎么都得给他个面子。

  暂时收了神通,关闭了嘲讽模式。

  当然了,法庭辩论还是要继续的。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周某某未经我方当事人允许私自进入商铺,我方当事人根本不知情,这已经在事实上构成了入室盗窃的犯罪行为,只不过周某某已经死亡,所以不会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但他此等行为,应当自甘风险,为出现的所有后果自行承担责任,与我方当事人无关!”

  接着罗大状又列举了几个类似的桉例。

  第一个是小偷潜入一家农户内盗窃,结果家徒四壁啥也没偷到,小偷就准备把牛棚里的牛牵走,结果被牛一脚踢死了,其家属向户主索赔五十万。

  第二个是两个小偷合作偷电缆被电死,家属起诉供电公司要求一百二十万死亡赔偿金。

  第三个同样是小偷入户盗窃,结果不慎触电身亡,家属同样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户主赔偿。

  这三个桉例最后判决结果极为相似。

  原告方的诉讼请求被法院全部驳回!

  在实务中,同类型桉件的判决结果完全可以用作参考。

  以桉释法便是这个道理。

  前面都有人给出正确答桉了,后续就算抄作业都不难做出正确的判决。

  其实庭审到了这个地步,局势已经基本明朗了。

  罗大状从理论和实务两个角度同时发力,双管齐下,打得卢文涛是一点脾气没有。

  最后嘛自然是不出意外的胜诉了。

  宋光明当庭宣判,驳回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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