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发小
黑黑爷的身上,看看他的人脉有多深,虽然大鱼肯定不会露面,但是也能摸清一些情况,毕竟完全去靠白如豪还是不行的,他经验太少了。
闫超的眼睛就像是一台高速扫描的顶尖仪器一样,眼神不住的在来往的人影扫动着,作为一名战神熊的超级战神,他可以在一秒钟的时间内记住几十人的特貌特征。
这并不是吹嘘,其实很多普通人只要经过这方面的特殊训练都能做到。
拿记忆术大师艾德·库克(EdCooke)的话来说“你要知道,只要运用得当,再普通的记忆能力也可以变得强大无比。”
“哥们,借个火呗,出门匆忙着急没带打火机。”
募地,一道声音在近前响起。
一名穿着肥大西装,皮肤黝黑,在这昏暗之地只能依稀见到两只眼睛,个头不高,却很结实之人出现在眼前。
眼熟。
闫超很快想到了此人“大生,赵旭升。”
这小子还是小时候那模样,尤其是这皮肤的颜色更深了。
没有想到在这遇到了自己的发小,两人是一个村的,家住的没有多远,不仅如此,两人还是小学同学,初中同学。
那时候跟他倒是很玩得来,跟他一起掏过鸟,下河抓过鱼,秋天收玉米的时候还去地里捡别人丢的玉米然后换钱去游戏厅打游戏。
闫超也有快乐的童年,作为学渣,自然也曾干过偷鸡摸狗的事情,那时可以说也极其的顽劣,还跟大生一起去酒厂偷过酒瓶子,机械厂偷过废铁呢。
这小子,别看个头不高,可跑起来速度出奇的快,记得两人有次偷废铁,自己空跑,居然没有追上他扛着十斤铁的速度。
见到他,让闫超回想起不少年少轻狂的事来。
当然曾经做过的事情,如今回想起来其中带着很多的乐趣,只是部队把自己教育好了,若是人生颠倒,先受部队教育,肯定做不出曾经的那些事情来,没准还把大生抓起来送到派出所呢。
“超子!”赵旭升瞪着眼珠子一探脖子喊道。
然后赵旭升给了闫超胸口狠狠一拳“你这家伙,自打当兵走了,连个信也不给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