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章 肇事
晚饭,官渺推脱了几次,最后懒洋洋瘫在沙发上等饭菜出炉。
等逐渐有香味飘进客厅,官渺挣扎起身,从储物柜最底层翻出一罐茶叶,开始烫杯煮茶。
官潮嗜茶如命,她总会买一些放在家里,方便他过来的时候想喝能喝得到。
一杯热茶下肚,她脱了衬衣外套,露出里头的工装背心,修长白皙的手臂映在灯光下,明晃晃的。
执着晒月光的喵酱忽然一个激灵起身,撒开脚丫子朝她跑过来,一跃跳上沙发,蹲在旁边歪头看她的手臂,看了半晌,软乎乎的爪子试探性搭上来。
官渺失笑,故意抬高手臂,饶有兴致逗弄它。
“喵~”
惹得它急眼,一直喵喵叫,亏官潮训得好,倒也不挠人。
逗了几回,小家伙干脆跳到她身上,逮住她的手臂抱住,成功用爪子抵住她纹身上的猫脑袋。
官渺把手机拿过来拍了几张照片,一律传给官潮,吐槽他“女儿”卖萌求荣。
身后传来笑声,一回头,就见陆珩倚在门框看她,也不知在那儿站了多久,她看过去时正好碰上他眼里还未来得及收干净的笑意。
“饭都弄好了,洗手吃饭吧。”
五分钟后,两人相对而坐,喵酱跟大爷似的,赖在她腿上蜷缩而眠,铲屎官新手完全搞不清楚状况。
陆珩见她脱不开身,替她将喵酱抱到一边儿,又盛了碗排骨汤搁到她面前。
原本陆珩是要走的,但官渺见他忙活半天,总得尽点地主之谊,便留他吃饭,不过现在看来却颇有些主客颠倒之意。
官渺困惑了一整晚,终是忍不住问:“陆先生,我们之前认识吗?”
不怪她这么问,陆珩这副自来熟的样子像是早就认识她一样,但她着实对他没什么印象。
“我不知道算不算认识,”陆珩看着她笑起来,“我和官潮哥有过一次合作,那会儿经常听他提起你。”
除去说戏,官潮同他讲得最多的就是家里妹妹的捣蛋日常,以至于他虽然未曾见过她,但永远记住了“渺渺”这个人。
又因她与官潮长得着实相像,所以多年后才能第一眼认出她来。
官渺一愣,显然没往这方面想过,沉默了半晌,问:“你是《拾荒》的男主?”
见陆珩点了点头,官渺的记忆一下子被时光拉回从前。
《拾荒》是官潮初出茅庐制作的第一部电影,小成本小人物,在当时排片率也不高,却轻而易举击向观众灵魂的最深处。
林云升,一个落魄的流浪音乐家,背着把破破烂烂的吉他游走世间,苟且于施舍,卧榻于街巷,在人生至喜之时查出不治之症,最终被社会彻底遗弃。
官渺记得很清楚,影片尾声,林云升说:“我爸给我取名叫云升,没料到他儿子这辈子都烂在泥里,爬都爬不起来。”
他死了,就像水消失在水中,无人问津。
那年夏天官渺十六岁,在一场倾盆大雨来临之前,熄灭屋内所有灯,用老式的DVD机看完了林云升的一生。
八年后,她正与林云升的饰演者共进晚餐,想想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