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4 章 乖乖
林屿英一脸懵逼:明明大部分北漂都回家过年了,怎么会堵?
结果下一秒,手机自带的游览器就弹出一则快讯,“某某商场大促,茅台低至每瓶一千,引全市抢购热潮”。
很不幸,该商场正好在任逸来电视台的路上。
林屿英:“……”
任逸看着前方静止的车流,委屈地握紧方向盘,“对不起,我应该提前走的。”
“不是你的错,”林屿英叹气,“这样吧,你把车停停车场,别来接我了,我们直接坐地铁过去,好不好?”
地铁虽挤,但准时,他不想因为外部因素取消约会。
任逸点了点头,“好。”
可等他停好车,新的问题又接踵而至。
据导航显示,他所处的位置在两个地铁站点中间,大冬天的,他一路跑过去,肯定有失仪表。
不行,他必须向屿英展现最完美的一面。
无奈之下,任逸把目光投向路边陌生的小蓝车。
其实,任逸的平衡能力很差,只是因为在生活中尽力避开,所以知者甚少。
偏偏这辆小蓝车车筐窄浅,骨架又小,他将近一米九的大个子坐上去,腿脚难以伸展,他一手护着前面的公文包,一手支撑车把,行车轨迹如幼儿无意识的乱画痕迹,扭扭歪歪的。
不能说是风度尽失,只能说是惨不忍睹。
但,就这点困难,怎么能阻止重要的约会?
任逸面色坚毅,铆足了劲往前骑,萧萧北风迎面而来,围巾被吹得乱飘,他起初还会停在路边整理,可围巾散了几次后就佛系了,任凭它随风飞扬。
非机动车道上的其他人可不干了,“小伙子,你围巾挡人啊!”
“是啊,路又不是你一个人的,自私。”
从小到大,任逸都没被这么批评过,俊朗的脸上甚至露出茫然无措的窘迫。
刚想把车停到路边,身侧冷不丁“嗖”地一声飙过一辆电炉,“找死啊,看路!”
任逸红着脸把围巾塞进羊绒大衣,胸口鼓鼓囊囊的。
这时,一个带孩子的妈妈骑电驴路过,小男孩一直盯着他看,大声说:“妈,那个叔叔的胸肌好浮夸哦!”
“瞎说什么呢!”妈妈害臊地呵斥一声,一拧手把,加速跑了。
任逸:“……”
抵达地铁站时,他长抒一口气,似乎已经经历了所有的磨难。
殊不知这一脚踏进去,会进入另一个魔幻次元。
***
四十分钟后,夜色如墨。
装饰温馨简约的餐厅招牌下。
“屿英,抱歉,我来晚了。”经过极限人流密度的洗礼,任逸活像一只蔫吧的大狗,脸上汗涔涔的,素来冷白的脸颊被热气蒸得发红,惊慌忐忑,呼吸加重。
林屿英低头,看见他亮灰色漆光皮鞋上叠了好几个鞋印。
看得他不禁泛起怜爱之情,“没事,我也才到。”
他伸出手,想打理任逸皱巴巴的围巾,对方竟突然大步往后一退。
林屿英愣了一下,“……你是不是对我有意见?”
任逸脱口而出:“没有!”
他双手局促地贴紧身体,生怕再靠近分毫,呼出的浊气就会污染林屿英素淡纤秀的灵气。
为了准备今天的约会,他特意做了额外的打理,谁知最后的形象还不如平时,整个人都不好了。
而且,他不仅形象欠佳,还迟到了,他不能怪林屿英有意见。
任逸低下眼,睫毛浓长,却掩不住眼底深深的失落。
真的好像委屈的狗勾。
林屿英再也忍不住,笑出了声,“你怕什么?过来。”
他觉得是任逸滤镜太重了,明明他也被挤得虚脱,还讲究什么仪表。
任逸眼底一亮,随即暗了下去,“……真的?”
“骗你有意思?”林屿英拉起围巾,把他往餐厅里拽,“别傻站着,进来吃饭。”
他下手很有分寸,不至于重得让人呼吸困难,也不至于轻到没有存在感。
像极了像那天午餐,林屿英拽他领带的力道,如同打开一个开关,释放出蠢蠢欲动的情愫。
任逸浓黑的眼睫颤了颤。
他喜欢林屿英这样。
乖乖跟着林屿英进屋,包厢里格外安静,林屿英点好餐,才发现任逸沉默了许久,只是盯着他看。
林屿英:“怎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