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进度为0
歌曲,不关心创作者的听众并不是少数。
因此在同等价位上,广告金主宁愿选择曝光更高的影视明星。
那些影视明星...观众不知道姓名没关系,记住那张脸就可以了。
而且代言价位上,也有说法。
之前二三十万的价格已经不适用在他身上了。
这并不是出于他本人的意愿,而是名气上去了,咖位自然也就对应提升了。
因此有着公司把关,那些小成本广告在初选阶段就被淘汰。
现在可以说比较合适的代言有两个。
一个是上一单广告金主酥饴甜品。
这次他们看中了《手写的从前》这首歌,想买些这首歌的运营版权作为一款准备上架乳制品的推广曲。
报价一百五十万,版权两年,陆然作为该乳制品代言人,以及对方享有后续新歌优先接广原则。
这本来确实比较合适。
但对方要求是陆然在录制时候现场收声演唱。
这可就难倒陆然了。
《手写的从前》是一次性体验版本,之前他代入周董的巅峰演唱甚至连一丝经验都学不到。
他怎么可能在短时间内再次演唱出来?
因此,他让郁小乖答复是,代言费可以稍微减少,但这首歌只能用比赛那个音源。
理由是那种完美演绎可遇不可求。
直到现在,对方还在犹豫中。
另一个金主倒是财大气粗。
二百万买断《手写的从前》后续一切版权,期限永久。
但这就意味着,这首歌除了标了他的名字,以后甚至他开演唱会不经过广告商的允许都不能演唱。
更不用说这首歌公司运营层面后续带来的衍生收益了。
也因此,对于这个财大气粗的外资企业抛来的碳酸饮料代言,陆然本人以及公司都不太赞同。
其他十几家广告商,要么开出的价格太过低廉,要么需要陆然后续配合全国商演宣传,随叫随到的那种。
这陆然自然不会答应。
也正因为此,明明陆然现在已经爆火了,但短时间内却没有直接收入用来氪金系统充值。
才陷入天天听歌的局面。
说实话,初晴的那七八个专辑,他听得快耳朵生茧了。
但是不听没办法,总不能什么事也不做。
起码听歌说明他正在创作,只是一时没有灵感。
并不是故意摆烂。
不然影响他事小,对初晴带来负面影响就不太好了。
嗡...
这时手机微聊里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