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诈欺
买卖双方都少一些麻烦。要知道,并不是所有的商户都能给到蕃商他们想要的舶货,一日寻不到舶货,交易就不成立,耗时又费力。普通的商户又不是市舶司,能够拿出时下最好的丝绸和瓷器进行博买交易。”
刘慎自然知道民间交易存在许多的漏洞,但只要双方自愿,就没有什么可说的。买卖不可能做到完全的公平,有人赚,有人赔,才叫买卖。
“但在时下所有的交易当中,尤其是与蕃商的交易,都很少用交子、会子来结算。会子并不属于等值舶货的范围,会子是属于纸币,票面上的数额眼下已经不与兑换的数额等值,若是必须用会子结算,那也要参考近一段时期内的兑换价,而不会以会子的票面与契约文书的金额同等相抵。”弃之说的都是如此海上贸易的常态,并没有添油加醋,篡改事实。
伊本蕃长也适时地开口,道:“会子的兑换价日日不同,而且越来越低,若是以会子交易,只有成交价的三成不到,这会极大的损害蕃商的利益。尤其是那些新入港的蕃商,他们并不清楚会子与铜银的区别,往往会被一些心怀不轨的商户所蒙蔽。老朽身为蕃长,总领蕃坊事宜,要确保来港海商们的权益。因此,今日不得不前来请求知府为我等海商主持公道。”
“我与蕃长一样,也是来为那些落难而至的海商求一个解决之道。”杜且立刻附和,“我沈家偏院多年来致力于容留遇难的海商,一席之地,一饭温饱,我沈家义不容辞。但更要确保他们能顺利回到故土,最好是能荣归故里。若是不能,也要确保在泉州城中,他们不能受到半点伤害。”
刘慎算是听明白了,这三个人状告章以行,便是因为章以行以会子替代铜银购买低价香料,而他却没有把会子折损的兑换票面值也一并算进去。也就是说,章以行只付了契约文书上三成的钱,便把现下跌了五成的沉香买到手。
不得不说,章以行确实手段高明。以低廉的价钱收香不说,还把烂在手里的会子给了出去,而且还是以票面价格。
这种行径,委实为人所不耻。
“所有的契约文书上,没有一条是可以用会子结算。”杜且提醒刘慎,“会子不属于金银铜,也不属于舶货。妾替府中的海商鸣冤,要求沉水记大当家,履行契约文书,给付相应数额的铜钱。”
刘慎沉默半晌,道:“会子的汇兑是一回事,但会子确实等同于铜钱,可以在大宋全境使用。不能说章以行是诈欺,这只是交易的一种。”
“依知府的意思,章以行如此行径是值得提倡的?这些海商千里迢迢,远隔千山万水而来,最后却血本无归,乃是咎由自取?”杜且不接受他这种模棱两可的解释,“妾只是让章以行履行契约而已,并不想讨论会子与铜钱的关系。若是知府无法促成此事,妾只能去找东平王评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