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章 营救人质(30)
说谎以混淆视听。
十、茶壶里的茶水有毒,被害人进了书房喝了茶水,毒发身亡。
这是凶手算好的?还是意外?
假设凶手把毒下到了茶水里,然后就离开了。
那么,凶手是凭借什么推断出死者会先进书房,会先饮下茶水?
万一死者和被邀约之人一同进来、一同饮用呢?
万一是被邀约的客人先来了呢?
而且,凶手是如何知道死者在那个时间点里与人约了在书房会谈的?
万一死者和被邀约的客人都来晚了呢?茶水凉了就会被换掉。行凶目的就会被破坏。
再万一死者和客人都不来了呢?
仅仅是这一部分的疑点就有不少。
而且,即使是死者独自先到了书房,那么,凶手就不怕死者会一直等到客人来了以后,再倒茶喝吗?古人的礼仪似乎是如此的吧?”
冷凌一口气说到这儿,喝了几口水,才继续说了下去。
“现在说第二段案情。
一、死者为他杀的痕迹很明显。
因为手腕上的刀口是由内而外的。如果是自杀,不可能造成那样的划痕。
这儿说推断不出死者是自杀还是他杀,太不合理。
二、死者眼神惊恐。是惊恐而不是惊讶,说明,她与凶手不熟,但很有可能认识。
三、既然是他杀,又跟凶手不熟的情况下,如何又只有手腕部的一道伤痕?逻辑不通。
这剧情简单得完全经不起推敲。
四、死者身上没有发现任何其他的异常痕迹,说明死者死前连挣扎都没有过。
眼神惊恐说明她看到了凶手的脸,那么又不熟,又不挣扎,什么样情况下会出现这种状况?
如果是我,会立刻做解剖和血检。但旁白没有说明这一点,不知道是故意漏了还是怎么滴。
五、没有指纹、没有脚印、门窗、门锁全部完好。说明凶手是大明大方地走进去的。
或者,是被死者邀请进去的?不熟的情况下,为什么要邀请?还是凶手有钥匙?而且,什么痕迹也没留下,这明显就是起有预谋的谋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