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裴老先生,我们打不过琛总的律师团
人看的。”
裴繁华:“我不同意,你怎么分?我这个真正的一家之主都不同意,你有什么资格提出独立门户?!”
裴如琛律师方荀适时开口:“裴老先生,现在是现代开放社会了,独立门户这个选择,只要当事人本人达到合法年龄,并有稳定经济条件,是随时可以从原家庭独立出去的。”
“再者,我们琛总的父亲已经离世,您只是他小叔,于情于理,他的选择您都无权干涉。”
裴繁华:“我可是他的合法监护人!”
“老先生,您的这个监护人身份,只存在于琛总未成年之时,现在的琛总是能够自己承担自己行为一切责任与后果的成年人呢。”
裴繁华:“不行,我反正不同意!我还是裴氏集团的大股东,我还在,他就没办法说走就走!”
方荀:“老先生,股东与分家是两码子事,请您不要混为一谈。”
“至于股份,我们给您分发的另一份文件里会有详细阐述,您可以看看,分家这个事情我们就谈妥翻篇吧。”
裴繁华:“谈妥??怎么又谈妥了?我不是说了不同意么?!”
说着他看向自己带的律师团:“你们倒是说话啊,不然请你们过来干什么?看戏吗?!”
可是他的律师团看着大名鼎鼎的律界巅峰方荀,再回想他刚刚说的种种。
“那个,裴先生,方律其实说得对……”
按理说,真要打官司或其它,裴繁华方唯一有力的只有裴如琛生活无法自理这个点。
但现在看来,他已经恢复手部的行动能力,思考能力也毫无影响,加之有极其稳定的财力支撑,完全可以自己聘请专业人士照顾他起居,这个点根本打不掉他。hΤΤpS://ωWW.jùStbЪS.NèT/
更何况他背后是那个令同行都闻风丧胆、打起官司疯得一批的方荀。
他们不用尝试就知道根本打不过。
(以上涉及法律专业知识之处,依据仅来源于百度,写得不对就当我瞎编,不必争论哈,争也没结果,我就一个没文化的码字工。
另外感谢桑晨晨不呆的大额礼物!非常感谢!晚点再更一章,么么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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