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追
刻准备暴起伤人。
但那人只是对着画像简单看了眼,便道:“走吧。”
孙牛瞥了一眼,发现画像上的并非是他,而是一个贼眉鼠眼的男人,画像十分传神,将这人的猥琐都画了出来。
下面还有简单文字介绍。
孙牛扫了一眼,发现这男人名为许恒,是个采花贼。
孙牛没怎么细看,知道不是在找自己之后就松了口气。
顺利出了城。
孙牛没想着走大道,而是打算走小路。
走大道的话他两条腿可跑不过四条腿的。
小路弯弯绕绕,过个十几里路便都是密林,只要他到时候往着林子里一钻,纵然那雄心刀再怎么有本事也不可能追踪到他。
孙牛的打算很好。
只是他不知道章无涯有一个弟子名叫黑犬,牛皮武者,擅长追踪之道,颇得章无涯的器重。
他先前去当铺的举动无疑是暴露了自己,否则他或许还有机会逃出生天。
黑犬一路追踪,终于是在这处密林将其拦下。
“说,你卖给当铺的刀是哪里来的!”
章无涯已有七十多岁,一头白发白须,肌肉依旧充盈,手持一把大砍刀,一双丹凤眼颇有气势。
但这只是表象。
实际上他体内气血已经干枯,一身原本的实力发挥不出三层。
但对于孙牛来说,已经足够了。
孙牛见到两人满眼绝望,但哪怕是死他也不能死的毫无价值,最起码,他是绝对不会供出陈开的。
孙牛咬牙道:“常义杀我父母,我杀他是天经地义!”
“你杀了他?常义杀你父母,那是你父母之荣幸,便是杀你你也只能受着,谁让你弱!但你竟然敢杀他?”
章无涯面色骤沉,如一头暴怒的老狮。
章无涯对常义的感情远胜于师徒之情,更准确来说是父子之情。
章无涯早年有过几个孩子,但或许是他年轻时候杀业过重,那些孩子要么夭折要么走丢。
到了老年章无涯是有心无力,只好将情感寄托于弟子身上。
而常义是章无涯人到中年有的孩子,结果意外走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