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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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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十三岁,明劲大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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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年前。

  洪震南公开道:“油麻地里有三样生意不能做:鸡档、字花档(即毒档)、粉档,出现一家我平一家。”

  这条命令一出,顿时惹得一些想在油麻地吃饭的社团不满。

  他们纷纷臭骂洪震南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相比于做正经生意,这些捞偏门的来钱太快了!

  特别是赚过快钱的人,就很难定下心去干那些所谓的稳定的工作了。

  你一个月两百元薪水,一年也就两千多一点;可这只是人家捞偏门的两三天的利润罢了!

  面对这种落差,不是所有人都能抵住诱惑,思考其中风险的。

  有些年轻人经不起诱惑就干了这个,然后做熟人的生意。

  像是做“粉档”的,这东西洪震南知道,一旦沾上,那就是半只脚他进了鬼门关,迟早搞得是家破人亡的下场。

  洪震南他们本不想管这种事,因为他们虽然不是捞偏门的,但也算是江湖人。

  江湖上,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

  是要惹众怒的。

  但是洪康对此极为厌恶。

  前世的新闻里说了多少这种悲惨事儿,但那会儿他没有能力,只能和其他人一样,在网络上宣扬情绪,奋力指责。

  但现在不一样。

  所以,当时已经十三岁的洪康站了出来。

  四年的锻炼和好吃好喝的养着,十三岁的洪康身高已经和洪震南差不多了。

  “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

  “我们【春秋商会】既然在这片地方讨生活了,那就有义务让他们过的更好一点。”

  “咱们不能干这种让人戳脊梁骨的事情!!”

  “爹,你要不管,我就带人上了。”

  说完一伸手,筋骨一动,一探一回。

  “啪!”

  空气中一声轻微的暴鸣。

  很轻,但的确空气发出了爆鸣声。

  “这是……!!”

  罗子韬震惊的站了起来,眼睛瞪得大大的。

  “洪大哥,阿康这是……明劲大成?!!”

  “筋骨齐鸣,发力清脆,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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