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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鬼市摆地摊那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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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梦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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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了。

  因为想都不用想,我就知道欢欢姐这是在提我那件“英雄救美”糗事呢。

  简单点说,刚上学那会,两个小混蛋欺负我敬爱的欢欢姐,我毛了就孔明附体,设下一个巧妙连环套,然后,然后就......套错人了。

  现在回想都觉得尴尬。

  不过倒是不“套”不成交,那两个被老师狠狠揍了一顿的可怜蛋,和我在学校后山的前日军打靶场里,往地上插了三根棍子义结金兰,然后回去各自肚子痛了一天,最后还是找的神婆,化了一碗符水三兄弟喝。

  也算是共过患难了吧。

  只是还没一起干过大事,他们就先后搬到外市去了。

  如今,早就断了联系。

  今天要不是在这里碰到欢欢姐,我都不知道去哪里找她。

  我们找了一个安静的角落,各自说起这些年的经历。

  原来,她并不在本市生活,这几年孤身一人东奔西跑,应邀在南边几个大城市的许多酒吧串场,还是个小有名气的歌手。

  “哦哦哦,我记得你了,你是MoLi李茉莉,两年前快女的选手,还在现场唱过刚才那首《梦一场》,我就说怎么这么眼熟呢。”佟彤惊讶地拍了拍手。

  我懵着脸听她说什么快女慢男,果然铁血女神探也是女的,一言不合就放出500鸭,而且还是特警加强营!

  我喝着果汁,静看她们完全将我遗忘,乐得清闲。

  没多久,我就感应到有目光落在我的身上,我顺着看去,发现是一个魁梧胡须。

  他的目光凌厉而内敛,是个高手。

  我借口去一趟洗手间,朝他走了过去。

  胡须男朝我抱拳:“在下方敝,忝为看场经理,主家楼上有请,还望您赏脸。”

  这已经不是出来混的人的说辞了,而且不翻春典,直接是红口白牙的道上话。

  江湖很大,三教九流,自然不都是黑社会。

  不久前我直以为传统的江湖已经是过去式。

  现在,虽然还没正式走进江湖大门之内,却已深知,江湖不仅仍在,而且伴随着最近几十年来国家社会的变迁,再次与新世界高度契合。

  老话说得好,江湖是大熔炉,心狠起来连自己都能炼化。

  所以不死。

  而支撑着江湖屡次浴火重生的,就是生于斯又高于斯的各方林子。

  丛林士林杏林武林绿林等等等等。

  这个胡须佬,无疑就是其中的武林人。

  我拱手回礼,暗暗警惕,由着他引上二楼包房。

  刚才的玻璃樽,不仅砸得那个扑街仔头破血流,而且也砸出了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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