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四章 一个也不能少
把身受重伤的刘铠给丢了。
昨天傍晚通电话时,他们还在搜寻刘铠的下落。
我可理会不了那么多,只希望此案尽快结束,不然拖得我做很多事情都要瞻前顾后。
被人盯着的感受,真的很难受。
反倒在鬼市,我乐得自在。
只是,我到现在都不清楚,那晚被当做棋子摆了一道后,自己还能不能乐得自在。
小红玲伤势已经痊愈,不过,我让她至少要好好休息十天半个月,将受伤时流掉的那么多血给补回来。
所以,我现在是真正的孤家寡人,立于不知安危之地。
第三条路?
回想起昨晚叶笑的话,我仍然不置可否。
路,哪是那么好选的。
不到必不得已,我宁愿在岔口前蹲着,最多就接着在那练摊。
“老板,拉个手。”
一只手突然探入我低垂的视线,抬头看去,发现是个印堂青黑的中年人。
眉头紧锁,满额皱纹。
他手上拿着我摊子上的一块廉价玉。
我没有出声,直接伸手和他一拉。
“老规矩。”
他在我手里塞了一张纸条后,手起玉就起身离开。
谈谈。
魏山。
我手猛地一抖,紧接着起身,漆黑的鬼市里,已经看不见那人的踪影。
难道他就是魏山?
给贵叔发了个短信,我丢下摊子,就往今晚的“龙王滩”跑去。
因为昨天中元节的关系,此次的“龙王滩”,推辞了一天。
地址都不留,我第一个能想到的地方,也就只有那里了。
遗憾的是,小红铃不在身边。
不过,比起这些事,当然还是小红铃的健康最重要。
走进通往龙王滩的一条斜巷,我体内的热血突然冷了下来,脑子恢复清明,太阳穴却突突跳了起来。
铛!
一根袖箭,箭矢打在我将将抽出的解甲上,撞击出一朵火花。
袖箭短疾,长于偷袭,但是力量远不如弓箭,挡下这次冷射,我的手连震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