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章 饮冰(六)
中一点一滴的流逝,我泪流成河泣不成声在心里为自己难过,这不是我想要的生活,爬到白首峰最高处振臂高呼,虫子安知老子之志!空旷的山谷回荡着怒吼,我泪流满面庆幸自己重生,然后被高处的冷风吹成重感冒住进了人民医院急诊科,吊一毛钱一瓶的廉价消炎水……”唐天让说道。
“小黑,换做是你,你会选哪个?”丁存笑不想再搭理他,转头问道。
“我也选狼吧。”路思远说道。
“为什么呢?”丁存笑问道。
“我小时候和爷爷在山里打猎,经常会遇到野鹿,他们一种食草的群居动物,有着极强的警惕性,稍有声响就跑走躲开,猎杀它们需要极好的耐心,与他们周旋等待最佳的机会。而兔子的话,其实很好抓,傻傻的肥肥的,设几个套子就抓住了。山里的野猪都很凶悍,白天通常都在睡觉,早晨和黄昏就出来吃东西,比较怕太阳,喜欢在泥地里打滚,身上总有一股子臭臭的味道,男野猪空闲的时候就会在树干,石头上摩擦自己的身体,形成一层厚厚的保护盔甲,猎杀时最好开枪打它的头。老虎没遇到过,狼倒是碰见过,它们不是猎物,而跟我们一样是猎人,非常狡猾很难对付,它们的皮毛很光滑,摸上去特别的舒服,就像绸缎一样……”路思远说道,丁存笑撑着下巴翻着白眼一脸呆滞。
“你继续往前走,在森林里有一座黑色的房子,深夜的时候你推开房门,觉得会看见什么?燃烧的壁炉,会走路的铅笔盒,正在睡觉的狗熊。”等到路思远说完了,丁存笑才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出下一题。
“我觉得应该是壁炉,你想想,在黑夜里走进黑屋子,怎么可能会看见铅笔盒跟狗熊呢?”钱重说道。
“这个倒不一定,说不定狗熊喜欢开着灯睡觉呢,我小时候就喜欢晚上开着灯睡觉,这样比较有安全感。而会走路的铅笔盒才叫人觉得惊讶,除非它是机器人,如果它是机器人一定是有电的,那么推开门说不定一眼就会看见它。”唐天让说道。
“这样的话,应该是推开门,能看见它们三个了。”路思远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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